本标准适用于直径3.2-6mm具有药皮的手工电弧焊接用铝及铝合金焊条(焊条直径系指不包括药皮的焊芯直径)。 1 分类和型号 2 技术要求 3 试验方法 4 检验和复验 5 包装和标记 6 焊条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附加说明
1分类和型号 焊条根据焊态的焊缝机械性能及焊芯的化学成分分类和表示型号。铝及铝合金焊条的型号见表1。 表1 焊条的型号
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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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芯化学组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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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 TAlSi TAl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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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99.5%的铝 Si约5%的铝硅合金 Mn约1.0-1.5%的铝锰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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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要求 2.1尺寸 2.1.1焊条尺寸规定如表2。 表2 焊条尺寸 mm
焊条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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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条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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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 TAlSi TAl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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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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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355 345 350 355 345 350 355 345 350 355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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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焊芯直径允许偏差为±0.05mm。 2.1.3焊条长度允许偏差为±2mm。 2.1.4夹持端无药皮焊芯露出长度为25±5mm。 2.2药皮 2.2.1药皮应均匀紧密地包覆在焊芯周围,引弧端药皮应倒角,焊芯端面应露出。但焊芯露出的长度不得超过3mm。整根焊条药皮上不应有影响焊接质量的裂缝、气泡、杂质、剥落、破头等缺陷。 2.2.2焊条的偏心度:直径3.2和4mm焊条的偏心度不得超过5%;直径5和6mm焊条的偏心度不得超过4%。焊要的偏心度定义为:焊芯直径加上单侧药皮和的最大值和焊芯直径加上单侧药皮和的最小值之差与焊条药皮外径数值之比的百分数。 2.2.3药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不致在正常的搬运和使用过程中损坏。 2.2.4药皮在焊接时应能均匀熔化,无厉块脱落现象。 2.2.5焊接时熔渣应容易清除。 2.3化学成分 焊芯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焊芯的化学成分
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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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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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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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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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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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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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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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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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元素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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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 TAlSi TAl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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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4.5-6.0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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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0.8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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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0.3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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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0.0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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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1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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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 余量 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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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0.15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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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机械性能 2.4.1熔敷金属抗拉强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机械性能
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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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拉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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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f/mm2(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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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 TAlSi TAl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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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64) 12 (118) 12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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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导向弯曲试样弯曲后在表面任何方向上都不应有裂缝或大于3mm的其它外表缺陷,试样边角上出现的缺陷可不考虑。 3试验方法 3.1化学分析 焊芯的化学分析方法可按下述标准进行: GB1198-75 《铝化学分析方法》 YB 788-75《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3.2机械性能试验 各种直径焊条的机械性能试验均应用相应直径的同类焊条进行。 3.3试验用板材 3.3.1Tal化学分析及机械性能试验采用符合YB604-66《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化学成分》规定的L2;L3。 3.3.2TalSi,TalMn化学分析及机械性能试验采用符合YB604-66规定的LF21。 3.4试样的制备 3.4.1试件应采用3.2中规定的焊条,按图1制备。 焊前试板应预热到175-205℃,所有的焊接均应在平焊位置进行。焊后不进行热处理和其它热处理。施焊前应将试板置于适当的夹具中夹紧以使焊成的试件的角变形不大于5°。如果试件的角变形大于5°应冷态中整直。 按图1和图2的要求加工两个拉伸试样,一个正面弯曲试样,一个反面弯曲试样。 3.5抗拉强度试验按GB228-76《金属拉力试验法》进行。 3.6弯曲试验按GB2653-81《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试验法》进行。
4检验和复验 4.1焊条的药皮、尺寸、化学分析试验、拉伸试验及弯曲试验的数值必须符合2中的有关规定。 4.2任何一个项目检验不合格时,对这一项目仅能再用加倍试样复验一次。其数值必须符合规定。 5包装和标记 5.1在靠近焊条夹持端的药上上印上焊条型号或在夹持端面涂上表5所规定的色泽。 表5 端部色别
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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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部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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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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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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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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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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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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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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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焊条按批号每1、2.5或5公斤净重或按相应的根数作一包装。这种包装应封口,并能保证焊条存放于干燥的仓库中至少一年不致变质损坏。 5.3若干包装焊条应装箱,以保证在正常的运输途中不致损坏包装,每箱焊条净重可以为10或20公斤。 5.4每包及每箱外具有包括下列内容的标记: 5.4.1焊条型号; 5.4.2焊条牌号、直径及长度; 5.4.3焊条净重或根数; 5.4.4生产批号及日期; 5.4.5制造厂名。
6焊条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6.1制造厂对每种牌号焊条应根据具体性能和质量编写说明书,以供用户参考。说明书内容应包括: 6.1.1焊条型号、牌号及规格(直径和长度)和单件包装数量; 6.1.2药皮类型; 6.1.3熔敷金属的化学成分范围; 6.1.4熔敷金属和各项性能范围; 6.1.5焊条焊前重烘的必要性和烘焙规范; 6.1.6焊条的用途和各种位置焊接的可能性; 6.1.7简明焊接工艺指示,如焊接电源种类和极性,不同直径焊条在不同位置焊接的建议电流范围,预热的必要性和条件; 6.1.8其它应说明的事项,如焊接时加强通风,焊后应清洗等; 6.1.9制造厂名和地址。 6.2制造厂对每一批焊条应根据检验的结果出具质量证明书,以供用户查询。质量证明书内容除说明该焊条质量相应焊条标准及说明书外,应包括: 6.2.1焊条型号、牌号、规格(直径和长度); 6.2.2批号、数量及制成日期; 6.2.3熔敷金属化学成分; 6.2.4熔敷金属各项性能; 6.2.5制造厂名和地址; 6.2.6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提出,由机械工业部哈尔滨焊接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哈尔滨焊接研究所和上海标准件公司负责起草。 主要起草人刘永安、曹宗富。 本标准委托机械工业部哈尔滨时接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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